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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标准: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29 发布来源:德耐尔节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和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压缩机分会和气体净化设备分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用机械工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合肥通用机电产品检测院有限公司、阿特拉斯 · 科普柯(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无锡锡压压缩机有限公司、上海英格索兰压缩机有限公司、复盛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爱景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杭州嘉隆气体设备有限公司、复盛易利达(上海)压缩机有限公司、贝克欧(上海)净化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斯可络压缩机有限公司、杭州科林爱尔气源设备有限公司、合肥科迈捷智能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山立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康佩思节能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深圳市格瑞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晓明、陈放、薛明、杨电、丁永刚、李金荣、瞿笑欢、尚勇军、朱维吉、陈圣坤、潘柯兴、沈斌、褚毅、董鹏举、余晓多、高宝华、蔡纵、顾宇、洪川、马山、黄瑞、金巍。

  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压缩空气站设备和系统要求、运行要求、能效分级、检测方法及综合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 三 相 交 流 电 源,电 压 不 超 过 10kV,由 电 动 机 驱 动、单 机 额 定 功 率 大 于 或 等 于18.5kW、排气压力在0.3MPa~1.6MPa范围的空气压缩机组,供气量大于或等于4m3/min和空气压缩机组总运行功率大于或等于37kW 的压缩空气站。排气压力低于0.3MPa空气压缩机组的压缩空气站,可参考本标准执行。本标准不适用于空分站和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压缩空气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853 容积式压缩机 验收试验

  GB/T4975 容积式压缩机术语 总则

  GB/T10893.1压缩空气干燥器 第1部分:规范与试验

  GB/T13466 交流电气传动风机(泵类、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通则

  GB/T15487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

  GB/T16665 空气压缩机组及供气系统节能监测

  GB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18613 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1915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1518 交流接触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22207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 安全要求

  GB/T25630 透平压缩机 性能试验规程

  GB/T26967 一般用喷油单螺杆空气压缩机

  GB/T2788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系统经济运行

  GB30253 永磁同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30254 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30475(所有部分) 压缩空气过滤器 试验方法

  GB50029 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

  JB/T6430 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JB/T7664 压缩空气净化 术语

  JB/T10526 一般用冷冻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JB/T10532 一般用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

  JB/T10598 一般用干螺杆空气压缩机技术条件

  JB/T10972 一般用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JB/T13346 一般用压缩空气过滤器

  3 术语和定义

  GB/T3853、GB/T 4975、GB/T 15487、GB/T 16665、GB 19153、GB/T 25630、GB 50029 和JB/T766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压缩空气站 compressedairstation

  所有空气压缩机组、压缩空气净化干燥设备、储气罐、供配电系统、冷却系统、监控系统、站房通风系统和压缩空气供气总管之前输送压缩空气的管路、阀门仪表及必需的辅助设备所组成的总体。

  3.2 用电单耗 electricalpowerunitconsumptionofthecompressedairstation

  压缩空气站每输出单位容积压缩空气(空压机组吸气状态)所消耗的电量。

  3.3 压缩空气站输功效率 outputworkefficiencyofthecompressedairstation

  压缩空气站输出压缩空气中具有的有效能与其生产压缩空气所消耗的电能百分比。

  注:压缩空气有效能为以相对实际环境大气状态为基准,压缩空气所具有的及潜在的做功能力。

  3.4 压缩空气站综合输功效率 multipleworkefficiencyofthecompressedairstation

  压缩空气站能效考核等级指标,综合压缩空气站回收热能、压缩空气含油量和湿度(干燥程度)因素,对压缩空气站输功效率的修正。

  3.5 压缩热能 compressionheat

  空气压缩机工作时,空气被压缩时所产生的热能。

  4 设备和系统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压缩空气站中所使用的电气和设备的安全、防爆性能要求应符合 GB50029、GB22207的要求。

  4.1.2 压缩空气站中所使用的空气压缩机、压缩空气干燥器等设备的一般性能要求应符合 GB/T26967、JB/T6430、JB/T10526、JB/T10532、JB/T10598、JB/T10972的要求。

  4.2 设备要求

  4.2.1 对于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永磁同步电动机、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其效率值应分别符合GB18613、GB30253、GB30254的规定。

  4.2.2 所配用的交流接触器,其吸持功率应符合 GB21518的规定。

  4.2.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机组输入比功率指标值应符合 GB19153的规定。

  4.2.4 压缩空气干燥器能效指标应符合JB/T10526、JB/T10532的规定。

  4.2.5 压缩空气过滤器能效指标应符合JB/T13346的规定。

  4.3 系统要求

  4.3.1 空气压缩机组及压缩空气干燥器性能参数应与供气需求相匹配,机组控制设备应能满足生产工况压缩空气气量、露点需求变化的要求。宜配置自动控制系统,使空气压缩机组、压缩空气干燥器运行适应气量需求变化。

  4.3.2 对于生产中有不同压力的压缩空气需求时,宜设置分压供气系统。

  4.3.3 对于生产中有不同露点的压缩空气需求时,宜按露点不同,分别设置供气系统。

  4.3.4 设备能效值的选择,宜选择寿命周期成本较低方案。

  4.3.5 总功率大于500kW 的压缩空气站宜配置实时监测系统,按照 GB17167的规定,在有关部位安装电量、压力、流量、露点等测量仪器仪表,监测电量、压力、流量、露点等有关能效的参数。

  5 运行要求

  5.1 压缩空气站经济运行应符合 GB/T13466、GB/T27883的要求。

  5.2 在空气压缩机组运行管理中应掌握负载情况,对于长周期工作制的压缩空气站,按照系统效率最高的原则分配空气压缩机组的负载或调整机组的起停,应使效率较高的机组处于稳定和高效运行状态。

  5.3 应对压缩空气站电量、压力、流量、露点等运行参数测量和记录,数据采集周期应反映气量变化的规律。

  5.4 空气压缩机组不宜采取开起排放阀(或回流阀)、进气减压节流等调节气量方式。

  5.5 应对空气压缩机组、压缩空气干燥器、管路及阀门、仪表附件作定期泄漏检查,保证系统供气压力。

  5.6 宜对供气压力露点监测和控制调节,不宜过度干燥而消耗过多能源。

  5.7 宜对各种分离、过滤装置监测,避免压差过大。

  6 能效分级

  6.1 压缩空气站应满足用户对压缩空气的压力、流量、品质(压力露点、含油量、含尘量)的要求,再进行能效分级。

  6.2 压缩空气站综合输功效率(以下简称:综合输功效率)指标用于压缩空气站的能效等级评价。能效分为5级,其中1级能效最优。

  6.3 当压缩空气站输出压缩空气含油量低于0.01mg/m3,能效分级按无油档考核。

  6.4 当压缩空气站为2个及以上独立的生产压缩空气系统,应分别以独立系统参数考核。

  6.5 当压缩空气站输出为相同参数(压力、压力露点、含油量)的压缩空气时,按表1~表5的规定对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

  6.6 当压缩空气站的同一系统输出不同压力露点、不同含油量品质的压缩空气时,应采用露点修正系数(见表6)和(或)含油修正系数,修正到一致的露点和(或)含油量压缩空气品质后,按表1有油档规定,对压缩空气站能效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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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检测方法

  7.1 能效分级检测时,应在压缩空气站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应选择压缩空气站、空气压缩机、干燥器设备具有代表性典型运行工况和周期测量,测量时间应不小于24h。

  7.2 压缩空气站运行能效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应符合 GB/T16665的要求。测量压缩空气供气压力、流量、压力露点、含油量,测试点在压缩空气站供气总管处,或压缩空气站输出压缩空气管路处。

  7.3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组能效测试和计算方法应符合GB/T3853和 GB19153的要求;离心空气压缩机组测试和计算方法应符合 GB/T25630的要求。

  7.4 压缩空气干燥器测试和计算方法应符合 GB/T10893.1的要求。

  7.5 压缩空气过滤器测试和计算方法应符合 GB/T30475(所有部分)的要求。

  8 综合评价

  8.1 压缩空气站的节能监测应符合 GB/T16665的要求。

  8.2 用电单耗指标用于压缩空气站能耗比较和效益评估。注:用电单耗数值随压缩空气站供气压力不同,会有较大变化。

  8.3 综合输功效率指标用于压缩空气站的能效等级评价,按表1~表5进行综合分当被评价项目所有事项符合要求,综合输功效率符合1级要求时则评为1级,其级他 。 各级类推。

  8.4 如需对压缩空气站的设备考核时,下列参数可用作设备的能效评价:a) 机组输入比功率用于空气压缩机机组能效评价;b) 干燥器比功率用于冷冻式干燥器能效评价;c) 耗气量用于吸附式干燥器能效评价。

  8.5 附录 A 给出了常用能效参数转换公式及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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